宪法赋予起诉或撤控裁量权 总检察长:我没义务解释

宪法赋予起诉或撤控裁量权 总检察长:我没义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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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长拿督阿末特里鲁丁。 总检察长拿督阿末特里鲁丁。

(布城16日讯)总检察长拿督阿末特里鲁丁解释,诉讼和终止提控,是联邦宪法赋予检察官的权力,无需向任何一方提供任何理由或解释。

他说,身为检察官,只要合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时考虑到相关调查机构提供的证据,他就没有义务向任何人解释,为何提出刑事起诉或中途放弃起诉。

他周一在2024年司法年开幕仪式上致词时指出,总检察长作为检察官的角色是受到联邦宪法第145条款明确规定及保护。

他表示,检察官必须获准在联邦宪法和任何书面法律范围履行其职责,而不受不必要的外来干涉,所有利益相关者必须理解和尊重检察官的特权,并且公平对待所有各方,而不会选择性对待某些事项。

另一方面,拿督阿末特里鲁丁也承诺,他会全面提控那些滥用和操纵3R(宗教、王室与种族)课题的人士,包括必要时援引煽动法令。

他强调,滥用和操纵3R课题是非常危险的,这可能破坏和影响人民的和平生活,以及国家安全。

“我将毫不犹豫对付任何违法者,并在有证据的情况下采取严厉行动,以维护国家的和平与秩序,包括在必要时援引煽动法令及其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