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元首:惩赦权不得随意使用 防弱势成当权者牺牲品
- 登载于 大马首题
(关丹6日讯) 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表明,惩罚和赦免的权力不得被随意使用,因为它将在“后世”承担责任。
陛下强调,如果没有一致和公平的执行法律,正义就无法实现,制定法律背后的理念也会被玷污。
国家元首周一为彭亨州伊斯兰法庭大厦主持开幕礼上发表御词时指出,如果法律没有得到一贯的执行,弱者就会成为当权者的牺牲品,那么压迫和暴政合法化的起点,就会出现在政府系统中。
陛下也重申,伊斯兰正义不会给予任何犯下不法行为的人任何特权或例外,无论是自己、好友、家人还是父母。
陛下补充,伊斯兰教的公正原则,除了秉持公道、不可徇私外,亦不允许对任何人,包括不喜欢的人实施不公。
“公开和透明的公正原则,可以协助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富庶和幸福的社会,并且被视为尊崇上苍赋予的委托。”
陛下表示,伊斯兰教的正义原则是维护上苍的信任,而不是代表上苍的力量。
“事实上,法律对任何人只有一个语言、一个原则、一个惩罚和一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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