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里扎洗黑钱控状 汤米:我不曾同意献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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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8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托马斯表明,他由始至终都不曾考虑撤销前首相纳吉拿督斯里的继子里扎阿兹洗黑钱案控状的献议。
他说,如果他认可这样的献议,那是等同于背叛了时任首相敦马哈迪以及希盟政府的信任。
他针对现任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里斯哈伦昨日发表文告,指他是根据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托马斯的“原则”上同意和解条款的基础上,同意接受和解条款。
他今天发表声明强调,他尽其所能,诚实而专业地担任马来西亚总检察长,如果他批准有关协议,就会失去在马来西亚人民心目中所有信誉。
汤米托马斯指出,里扎的确通过律师致函给总检察长,要求商议撤销指控,他在阅读那封信件后,便在上面写了几行字,这是他向来的行事作风。
但他表示,由于他如今没法看到原信件,无法进一步评论。
汤米托马斯也认为,里扎阿兹是不会掏钱向政府支付1亿800万美元的和解赔偿金,因为其资产已遭美国司法部充公。
他也透露,在他接任总检察长后,与美国司法部建立良好的关系,他们已经还了数十亿令吉,往后可能会再归还更多的款额。
“尽管(撤销指控)对里扎而言是甜蜜的交易,可是对大马而言却是糟糕的。”
汤米形容这是一个离奇的协议,并对释放里扎的时机提出质疑。
他解释,在审理民事和刑事诉讼中,如果原告或起诉人在完全履行和解条件之前撤回法院诉讼程序,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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