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遵守最低薪金制 复印中心东主罚款二千

(诗巫20日讯)复印中心负责人没遵守最低薪金制,被控上法庭,认罪后被判罚款2000令吉。

诗巫人力资源局官员于2018年8月10日早上10时30分到市区一间复印中心进行列检,发现负责人违反了《2011年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法令》第43条文,雇佣的2名女员工的月薪没有达到最低薪金制的标准,即低于920令吉。

两项控状指该复印中心的2名女员工,分别是22岁的梅丽娜于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29岁的阿兹琳于2016年12月至2018年7月受聘在该复印中心,但他们的基本薪金没有达到最低薪金制920令吉,该中心负责人此举违法,一旦罪成将面对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据悉,2人的月薪皆为800令吉,其中梅丽娜薪金差额2385令吉38仙,阿兹琳为1300令吉。

复印中心负责人认罪后,每项控状各被罚款1000令吉,总共2000令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