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惯犯拥有毒品 判处坐牢7年罚款5千

(古晋27日讯)中年拖车佬吸毒和拥有毒品,被判处坐牢7年1个月和罚款5000令吉。

被告为50岁的赖某,他今日扶着拐杖,在年迈父亲陪同下,在古晋地方法庭和推事庭走一轮。

他在地方法庭法官道菲的面前承认第3度吸毒,法官指被告没有悔改之意,判处他坐牢6年和鞭笞2下。他曾在2013年和2015年有吸毒的记录。

这回,他是被控在今年2月22日下午4时15分尿检呈阳性反应,触犯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39C条文,此条文的最高刑罚是强制性坐牢不少于5年但不超过7年、鞭笞不超过3下。

他在较早时,也在推事庭各面对2起分别拥有0.24克的冰毒以及1.32克的大麻,分别被判处坐牢6个月和7个月。

他也面对2起吸毒的指控,各被判处罚款3000令吉或坐牢4个月以及罚款2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代替。推事也谕令被告在刑期期满后,必须接受为期2年的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