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63内阁指导委会议决 重新检讨砂沙特别拨款
- 登载于 砂拉越
1963年大马协议内阁指导委员会成员合影。右起;为交通部长陆兆福、外交部长赛夫丁、国际贸易与工业部长雷京、财政部长林冠英、经济事务部长阿兹敏、砂首长阿邦佐哈里、首相敦马哈迪、沙巴首长沙菲依、首相署部长刘伟强、总检察长汤米、工程部长巴鲁比安、副贸消部长张健仁、砂首长署助理部长莎丽花哈茜达等。
(古晋19日讯)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内阁指导委员会同意重新检讨对砂拉越与沙巴的特别拨款。该内阁指导委员会是昨天在布城召开会议,由首相敦马哈迪医生主持。会议也达致了多项的决定。
砂首长公署(法律、州与联邦关系及工程监督)助理部长拿督莎丽花哈茜达今天发表文告披露,联邦财政部已同意,将对此特别拨款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商讨,包括拟定检讨的程序,以及未来所采用的方程式。
此项检讨也包括联邦政府在2001年签署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协议后停止支付给砂拉越的石油产品关税。这必须以其他财物资源替代。
至于石油和天然气方面,1963年大马协议内阁指导委员会议决,国家石油公司、砂拉越石油公司和砂州政府将继续展开直接商谈。
但关系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税和现款补偿部分,则由首相和砂沙首席部长继续商讨。有关商讨会议将在12月召开。
特委会监督决议的执行
与此同时,内阁指导委员会会议也决定成立以首相为首,成员包括砂沙首席部长的特别委员会,负责全面监督所有内阁指导委员会议决的执行。
文告披露,昨天的会议也是内阁指导委员会的最后一次会议。会议除了讨论特别拨款、石油与天然气开采税和现金补偿,也包括州政府予于联邦的土地拥有权、法律权限等。
1963年大马协议内阁指导委员会自成立迄今,总共接获21项的议题,其中7项已在今年8月的会议拍板了,其余的则继续展开会谈。
这7项获得各方同意的议题包括煤气与电力分销、成立工作委员会监督州内推行的联邦工程、关系砂劳工法令权限下的权力下放和设立特别协调委员会以商讨砂沙卫生和医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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