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国妇女售卖龟蛋 俯首认罪收监三个月 14 06, 2019 登载于 砂拉越 售卖龟鸡而被判处坐牢3个月的印尼妇女被森林局执法人员离开法庭时摄。 (古晋14日讯)印尼妇女在石隆门马印边界的西里京兜售70粒龟蛋,今天向古晋地方法庭俯首认罪,被判处坐牢3个月。 法官玛鲁丁也谕令,女被告的监禁期从本月1日的逮捕日算起,服刑后交由移民局遣送回国。 47岁的被告拉齐玛,是在本月1日达雅节当天上午11时,在上述地点兜售70粒龟蛋,被森林局执法人员逮捕。 她是在199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29(1)条文下被控,此条文的惩罚为坐牢2年、罚款高达2万5000令吉 据了解,龟蛋的零售价为8粒10令吉。 更多相关: « 青年贩卖大麻 法庭定11月开审 超市偷窃食品 妇女被判坐牢五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