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国妇女售卖龟蛋 俯首认罪收监三个月

售卖龟鸡而被判处坐牢3个月的印尼妇女被森林局执法人员离开法庭时摄。 售卖龟鸡而被判处坐牢3个月的印尼妇女被森林局执法人员离开法庭时摄。

(古晋14日讯)印尼妇女在石隆门马印边界的西里京兜售70粒龟蛋,今天向古晋地方法庭俯首认罪,被判处坐牢3个月。

法官玛鲁丁也谕令,女被告的监禁期从本月1日的逮捕日算起,服刑后交由移民局遣送回国。

47岁的被告拉齐玛,是在本月1日达雅节当天上午11时,在上述地点兜售70粒龟蛋,被森林局执法人员逮捕。

她是在199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29(1)条文下被控,此条文的惩罚为坐牢2年、罚款高达2万5000令吉

据了解,龟蛋的零售价为8粒1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