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重新对伊朗实施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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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重新对伊朗实施制裁。 欧盟重新对伊朗实施制裁。

(综合30日电)欧盟理事会29日发布公告,决定重新对伊朗实施一系列制裁措施。

这些制裁措施曾于2015年《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即伊核协议)生效后被暂停执行。

公告说,重新实施的制裁措施包括针对个人实施旅行禁令,对个人及实体实施资产冻结,以及禁止向被列入名单的对象提供资金或经济资源。

根据公告,在贸易方面,欧盟将继续对伊朗实施武器出口禁令,禁止向伊朗转让可用于铀浓缩和后处理活动、弹道导弹计划的物资和技术等,以及禁止进口和运输伊朗原油、天然气、石化和石油产品等。在金融领域,欧盟将重新冻结伊朗中央银行及主要商业银行资产。在运输领域,欧盟将禁止伊朗货运航班进入欧盟国家机场,并禁止为运载被禁物资的伊朗货机或船只提供维护和服务。

伊核协议参与方英国、法国、德国8月28日通知联合国安理会,以伊朗违反核协议为由,启动“快速恢复制裁”机制。根据该机制,除非安理会就继续解除对伊朗制裁通过决议,否则联合国2015年以前对伊朗的制裁将在30天内恢复。

联合国安理会9月26日就一份旨在延长2015年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与核可该协议的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不过决议草案未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