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缺席国民服务3.0 学员可被罚款与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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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6日讯)国民服务局提醒被选中参加国民服务计划(PLKN)3.0第二期学员,必须在本月16日中午12时之前报到。
该局发文告指出,学员,若无合理理由或医疗专家确认的健康问题证明,未按时出席者,可在2003年国民服务法令第18(1)条文依法采取法律行动。
根据该条文,无故缺席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最高3000令吉,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此外,任何未经授权煽动或劝说学员缺席者,也将在法令第19(2)条文下被对付。
该局呼吁所有相关人士积极配合,确保该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国家年轻一代的品格发展。
欲知详情或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国民服务局培训管理组,电话:019-310 1090(莫哈末少菲少校)、019-333 2467(莫哈末法里斯中尉)和 014-234 5989(慕哈末哈达上尉),或浏览官方网站 https://jlkn.mod.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