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批准总检长上诉 允审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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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斯里纳吉。 拿督斯里纳吉。

(吉隆坡29日讯) 联邦法院批准总检察署上诉,允许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提出的居家服刑司法复核案进行审理。

以马来亚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哈斯娜为首的三司一致裁决,指总检察署提出的6项上诉理由,符合1964年《法院司法管辖法令》第96条文所设定的上诉许可门槛。另两名法官分别是拿督扎巴丽亚以及拿督哈尼法。

法官哈斯娜指出,这些问题新颖且攸关公众利益,需由法庭进一步审理。

法庭择定7月1日和2日,聆听总检察署挑战纳吉司法审查申请的实质理由。

哈斯娜也指出,此案也攸关总检察长在司法审查初步阶段所扮演的角色,可以为法院在处理新证据或额外证据的接纳标准上,提供明确指引。

她说,法院不同意答辩方的立场。因为一旦上诉庭允许接纳新证据或额外证据,申请人在高庭就无法再质疑新证据是否可以被接纳,高庭就必须遵从上诉庭已接纳这些证据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明显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她也指示总检察长尽快提交上诉通知书和备忘录。

现年71岁的纳吉于2022年8月23日,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他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于去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获得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

纳吉于4月1日向高庭提交司法审核申请,声称前国家元首在去年的1月29日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会议中签署了一份附加谕令,允许他在家服完减刑后的剩余刑期。上诉庭三司今年1月以二比一的票数,批准前首相纳吉的上诉申请。

Last modified onTuesday, 29 April 2025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