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载木桐中途变卖 船长被判坐牢1年2鞭

(诗巫22日讯)负责运载木桐的船长,途中变卖13条价值7万令吉的木桐,今日在刑事失信罪控下被判入狱1年兼打2鞭;而收购木桐的华裔买家则被谕令守行6个月。

49岁的船长尤苏尤奴斯被控于今年5月10日上午10时在加帛长负责将木桐运送至丹章玛尼的板厂。

他是在刑事法典407条文下被控,在该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处坐牢1年至10年,另须施以鞭笞及罚款。

至于收购商,41岁的曾某则是在未经合法程序下收购木桐。法庭在刑事程序法典67条文下,谕令被告须保持安宁6个月,且须以1000令吉担保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

案情显示,于5月8日上午7时,船长获指示与另外4名员工,将503条木桐从加帛运输至丹章玛尼一板厂。他们于10日上午10时抵达丹章玛尼。板厂的主管通知原告,他收货检查发现少了13条木桐。

经调查发现,船长在船只停泊在丹章公集处时,将其中的13条木桐,以3万令吉变卖。

Last modified onFriday, 22 May 2020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