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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三读通过媒体理事会法案

(吉隆坡27日讯) 国会下议院以声浪表决,三读通过《大马媒体理事会法案》。

这项法案赋予理事会监管媒体业者的权力,并制定道德行为守则,以根据投诉机制调查媒体从业者。

共有19位朝野议员参与辩论。

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在法案辩论总结时指出,大马媒体理事会是在政府法令下成立的单位,通讯部是负责监管该理事会的部门,因此委任2名政府代表进入该理事会。

但她保证,政府无意通过这项委任干预媒体自由。

该理事会的职能包括监管媒体从业员及独立媒体从业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调查任何针对媒体从业员的投诉或举报、制定符合道德和负责任的新闻标准,包括为媒体从业员和独立媒体从业员设定行为准则等。

她解释,法案旨在提升新闻行业的专业水平,确保媒体以负责任的态度报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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