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销售额15万至50万微中小企业 电子发票措施展延至明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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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1日讯)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米尔宣布,销售额介于15万至50万令吉的微型及中小企业的电子发票实施日期,推迟6个月至2026年1月1日才落实。
他解释,此举是为了让中小及微型企业有充分的准备时间。预计有逾70万名小商贩因此受益。
他周四在国会下议院表示,政府鼓励中小型企业参与电子发票计划,以推动业务数码化。
他补充,电子发票系统能帮助中小型企业更有条理地记录销售、采购及保存文件,进而提升营运效率。
阿米尔进一步指出,政府是意识到中小企业在采用电子发票方面面对的挑战,尤其是在技术应用和电子发票知识差距方面,因此现做出调整,帮助微型和中小企业。
首阶段电子发票措施已于去年8月1日开跑,涉及年营业额逾一亿令吉的企业;第二阶段则于今年1月1日推行,涉及年营收营业额介于2500万至一亿令吉的企业。
政府原订在今年7月1日推行第三阶段电子发票措施,涉及年营业额2500万以下的所有类型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
第二财长的上述宣布,也意味着年销售额50万令吉以上的企业实施电子发票措施,仍照原定日期开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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