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长:居家服刑法仅适用候审嫌犯 已定罪10年以上监刑不符资格
- 登载于 大马首题
(吉隆坡8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强调,拟议中的居家服刑法案,仅适用于还押候审的嫌犯。至于已定罪囚犯、终身监禁以及死囚,则不符合居家服刑的条件。
他周四在国会下议院进行内政部2025年财案总结时指出,居家服刑也不适用于涉及监禁10年以上的案件,如国家安全、贩卖人口、贩毒、家暴以及涉及强制鞭笞的案件。
他说,法案的初步建议还包括赋予法庭权衡符合资格的自由裁量权,并谕令符合资格的个人戴手铐或特殊装置居家服刑,直至案件开审。
他表示,内政部建议所用的束缚工具的定义,不一定非得要限于手铐,而是使用特殊工具。
部长解释,这项法案旨在舒缓国内监狱的人满之患。
他说,目前全国监狱有8万7229人,其中2万8000名为扣留犯。如何能将后者在佩戴仪器下居家扣留直到审讯,定能解决监狱的拥堵。
他透露,内阁已批准内政部起草居家拘留法案,该部将与总检察长商讨居家拘留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