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兆福:微型机动车辆禁止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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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18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特定微型机动车辆,例如电动脚车(E-Bike)、电动滑板车(E-Scooter),禁止在公路上使用。
他解释,根据规定,电动机动车辆分为2大类,其一是马力大机动车,必须向陆路交通局注册,才被允许在公路上使用。
至于另一种则是微型机动车辆(Kenderaan Mikromobiliti),这类车种无须向陆路交通局注册,但也不被允许在公路上使用。
他补充,微型机动车辆的共同点是,马力小且轻便,最高时速介于每小时25至50公里,一般机身驱动力以电力、内燃机、人力等为主。
陆兆福强调,电动滑板车也只被允许在公园区,或地方政府在住宅区指定的特定区或走道上使用,大多用作休闲用途。这类代步工具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在公路上使用的。
他坦诚,如果微型机动车辆上路发生意外,涉案双方皆难逃其责,这则是交由警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