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下儿童失踪案 平均每年通报770宗 即每日有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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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7日讯)从2020年至今年9月,国内通报3847宗涉及18岁以下儿童的失踪案,平均每年通报770宗案件,即一天大约有2宗儿童失踪案。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指出,国内在2020至2023年期间,分别通报792宗、594宗、902宗和779宗儿童失踪案。
“至于今年截至9月,则有780宗儿童失踪案。”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的部长问答环节,回答伊斯兰党巴里文打区国会议员莫哈末米斯巴胡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部长说,在3847名被通报失踪的儿童中,高达96%的儿童成功被警方寻获。
“这意味在每100名失踪的儿童中,我们成功拯救了96人。”
他补充,在上述3847名儿童中,被警方寻获时已离世的有10人,至于还未寻获者则被警方归类为仍然失踪。
他指出,在上述儿童失踪案中,13至15岁少年的人数最多,占54%,接着则是16至18岁少年,占37%。
他解释,儿童失踪案的原因,包括在少年阶段想出外寻找自由、找朋友、找情人以及与家人之间发生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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