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将10月30日 1MD案 宣判纳吉是否表罪成立和需出庭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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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日讯)高庭将于10月30日,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4项滥权和21项洗黑钱控罪一案,宣判纳吉是否表罪成立和需出庭自辩。
控方于5月30日,宣告完成上述案件的举证工作后,此案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从8月19日开始聆听控辩双方的口头陈词,以定夺纳吉被控的滥权和洗黑钱是否表罪成立。现为上诉庭法官的柯林劳伦斯是在控辩双方耗时12天,于今午完成口头陈词后,择定于本月尾,即10月30日(周三)宣判。
若现年71岁的纳吉届时被判表罪成立,则需出庭自辩。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从8月19日开始陈词,期间提出多项论述,包括主张其当事人被控的4项滥权控罪存有缺陷,因此法官理应宣判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罪名不成立。
辩方在历经10天陈词后,终于轮到控方在昨日回复辩方的陈词,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和卡马峇哈林副检察司代表控方陈词。
纳吉的代表律师旺阿兹万和沙菲宜今日针对控方昨日的陈词内容,作出回应,并于今午宣告完成陈词。
此案自2019年8月28日在高庭开审,历经长达235天的审讯,控方在传召了50名控方证人出庭供证后,终于在今年5月30日宣告完成此案的举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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