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与吸烟产品管制法令生效 28个范围禁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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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日讯)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产品管制法令(852法令)已于10月1日生效,有28个范围或地方被归类为禁烟区。
虽然该法令的某些条例将分阶段实施,但目前禁止在某些范围或地方吸烟和吸电子烟的规定仍然适用。
根据政府发布852法令的宪报,有28个范围或地方被归类为禁烟区。
宪报将“范围”定义为整个场所的范围,包括建筑物内部的任何范围,以及建筑物周围的范围,即围栏边界内或场所的土地范围内。
同时,“建筑物”定义为建筑物内部的任何范围,以及走廊和建筑物3公尺范围内的任何地面,也包括与主楼相连的任何额外永久性屋顶所覆盖的范围。
以下是禁止吸烟或电子烟的场所:
娱乐中心或剧院(赌场除外)
医院或诊所范围
电梯或公共厕所
餐饮场所
有冷气的商店
自助洗衣店
公共交通车站大楼
机场(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航站楼、第二航站楼、槟城国际机场和沙巴亚庇国际机场数个吸烟区除外)
政府场所范围
国会大楼
任何用于聚会活动的公共场所或任何建筑物内的范围(私人或住宅建筑物除外)
教育机构或高等教育机构范围
托儿所范围
公共服务柜台
购物中心
油站范围
体育场、健身中心和体育馆
体育中心范围
用于宗教目的的建筑或公共场所
图书馆范围
网吧
国民服务培训范围
工作场所建筑
休息站(露天公共泊车场除外)
公共公园范围(露天公共泊车场除外)
国家公园或州立公园内的观测塔、露营地、吊桥以及距离吊桥入口或出口5公尺的地方
任何校车内
任何公共交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