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意亲吻、拥抱或触摸孩童乃犯罪

  • 登载于 大马

(吉隆坡25日)如果你(或家庭成员)有亲吻、拥抱或触摸孩童(无论是否18岁以下男女)的习惯,有可能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下的性骚扰罪。

在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条和第15条文下,若是对孩童有身体性骚扰或其他犯罪行为,无论是否有亲属关系,都构成非肢体性侵犯,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或甚至是鞭笞。

马来亚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雷扎查卡利亚说,性骚扰儿童的罪行不仅涉及强奸和猥亵,还包括导致受害者感到不舒服的肢体行为。

他说,拍摄儿童进行性行为的照片,也属于犯罪行为。

“这项法律是全面的,无论犯罪者是父亲、兄弟、姐妹还是祖父;根据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任何对儿童的性骚扰均属犯罪,例如手势、噪音等。

他在接受媒体的访问时,这么指出。

“即使是非身体性虐待,例如引导儿童观看该人或任何其他人进行性行为,也属于犯罪行为。”

国内孩童性侵案件令人担忧,过去4年来,孩里性侵案件有所增加,统计数据显示,自2020 年以来,总共记录了2722宗案件。

在上述法令下,涵盖强奸、乱伦、性骚扰、非自然性行为、色情、性交流、身体和非身体性虐待等犯罪。

雷查说,录制儿童视频和图片,如果被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制品,也是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