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长提醒教师遵守社媒指南 发布学生视频照片须家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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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长法丽娜。 教育部长法丽娜。

(吉隆坡25日讯) 教育部长法丽娜提醒教师遵守使用社交媒体指南,在摄录学生的照片、视频及音频,公开发布与分享在社交媒体前,必须获得家长或监护人的允准。

她表示,教育部在上个月向所有学校发出有关指南,以保护学生的安全。

她周二出席活动后向媒体表示,部长强调,有关指南旨在提醒教师,在创作网络内容,倘若涉及到学生,必须征求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法丽娜指出,教育部非常重视儿童的安全。

她补充,这项指南适用于所有人,而不仅是教师,以确保在介绍学生时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