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夺祖孙三人命”案 警方要儿子现身协助调查 09 08, 2024 登载于 大马 (麻坡9日讯)“大火夺祖孙三人命”案;警方将死者夫妇的49岁儿子列为主要证人,促请对方自动现身,向警方录取口供协助调查。 麻坡警区主任拉益慕克里茲助理总监,警方将这场夺命大火列为猝死案处理,目前正在彻查夺命火患肇因。 他证实,警方将死者夫妇的49岁儿子阿兹曼列为主要证人,促请对方自动现身向警方录取口供。 他也吁请民众提供此案相关情报,可以致电给麻坡警区(06-9564800)或到附近警局投报。 更多相关: « 经济部农企家倡议让人心动 应通过议员推广鉴定 刘镇东:马中不应局限投资贸易 超越传统深化多元经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