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菲兹:遵循总检察署意见 通过平台解决与砂边界差异

经济部长拉菲兹。 经济部长拉菲兹。

(布城8日讯) 联邦政府将砂拉越政府,将继续通过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平台,共同讨论就州边界划界的差异,寻求解决方案。

经济部长拉菲兹表示,该部也将遵循总检察署的法律意见,在考虑到联邦与砂政府的边界定义上,制定监管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法律框架。

砂总理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在8月2日的国家能源理事会会议上,提出有关制定监管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框架的立场,包括涉及大陆架的州属边界划分定义的差异。

对此,拉菲兹周三发文告回应称,经济部将遵循总检察署的建议,包括1966年大陸架法令、2012年领海法令、以及1984年专属经济区法令中,关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边界的诠释。

他指出,专门为讨论联邦政府、沙巴和砂拉越之间问题而设立的大马协议平台,已经成功解决多项问题,而划界的定义差异的讨论仍在持续中。

“经济部会确保碳捕获、利用和封存框架的发展考量共同商定的决定。

砂总理阿邦佐哈里日前表示,砂政府已和联邦达成协议,即在国家宪法赋权下,砂有权力行使在其大陆架范围内的土地管理及使用。

他说,土地是属于不可侵犯的砂立法及执行权的项目。而且,大陆架范围延伸至200海里,在范围内的管辖区不得受影响,其边界也不能更改。

与此同时,砂总理署(法律、1963年大马协议、砂拉越与联邦关系)副部长拿督莎丽花哈西达补充,砂拉越200海哩范围内的所有天然资源均为砂拉越的领土权利。

她重申,土地是隶属于砂拉越立法及行政权限之下﹐不容侵犯。

Last modified onThursday, 08 August 2024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