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慧英:涉年销售逾亿公司 首阶段电子发票今开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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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日讯)内陆税收局今天开始落实电子发票(e-Invois)制度,首阶段涉及年收入或年销售超过1亿令吉的5000家公司。
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指出,纳税人可以选择MyInvois网站或应用程式接口(API)提交交易记录,至于应用程式接口(API)将会在10月份推介。
她说,在开始阶段,政府同意在电子发票强制实施日起的6个月内,为交易提供合并电子发票宽限期。
她周三为MyInvois网站主持推介仪式后,向媒体表示,获得宽限者包括:
一、允许所有活动/行业开合并电子发票,包括自计发票;
二、允许在“产品或服务描述”中输入任何交易描述;
三、如果买方提出要求电子发票,卖方也可以只开合并电子发票,而无需为每笔交易单独开电子发票。
林慧英称,当局在宽限期内不会对不符合电子发票要求的行为采取起诉行动,但前提是纳税人须符合上述合并电子发票的要求。
另外,第二阶段电子发票制度则从2025年1月1日开始,涉及的公司年收入或年销售介于2500万至1亿令吉,接著在2025年7月1日起则涉及所有纳税人。
为了确保电子发票顺利推行,税收局已准备2套传发电子发票的机制,即透过MyInvois官网或应用编程接口(API),以方便使用者。
API的产品与隔离环境测试已自2024年4月起备好,至于MyInvois网站则自2024年6月开始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