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末扎希入禀宣誓书 证实前元首曾允纳吉居家服刑
- 登载于 大马
(吉隆坡18日讯)副首相兼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披露,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确曾发出附加谕旨,允许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软禁中完成剩余刑期。
他向高庭提交宣誓书,支持纳吉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阿末扎希也因此成为纳吉要求居家服刑司法检讨申请的“关键证人”。
他在提呈给法庭宣誓书中指出,前雪州巫统财政东姑扎夫鲁曾在今年1月30日,透过手机图像展示该附加谕旨。
他披露,这份有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印章和签名的附加谕旨显示,纳吉可在软禁条件下服刑,而不是在加影监狱服刑。
“我确信我在足够的时间里阅读了有关的附加谕旨,我清楚看到全部内容,属于申请人在1月29日申请特赦程序的其中一部分。”
他相信,除了东姑扎夫鲁,其他政府官员也曾看过有关附加谕旨。但基于保密原则及特赦令尚未颁布,他并没有附加谕旨的副本,而原始版本则由总检察署保存。
前首相纳吉于4月1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司法检讨申请,就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文件中的一项附录,即允许其居家软禁服完剩馀6年刑期,提出司法检讨准令。
纳吉在申请中指出,若真有上述附加谕旨存在,他寻求高庭宣判答辩人应立即执行苏丹阿都拉的谕旨,让他从加影监狱回到位于吉隆坡的住所居家服刑。
高庭允内庭审纳吉申请
针对这项申请,吉隆坡高庭周三批准纳吉的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所提出的要求,在内庭审案的方式聆审,媒体不准进入高庭采访此案。
沙菲宜指出,基于纳吉律师团提呈了一名关键人物的附加宣誓书,但此文件涉及敏感的官方机密,因此应以内庭方式审理。
法庭随后指示在公众席的所有人,包括记者,离开法庭,只有纳吉的代表律师和总检察署官员可留在庭内。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