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三读通过警察修正案 国家元首任名誉总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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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2日讯)国会下议院以声浪表决,三读通过2024年警察(修正)法案,新增第6A条文,委任国家元首担任名誉总警长。
内政部副部长三苏安努亚在进行辩论总结时指出,授予国家元首名誉总警长的建议,已在今年2月2召开的第265次马来统治者会议上得到御准。
但他解释,这不存在国家元首被提控上国际刑事法院的可能性,因为根据警察法,警察部队的指挥权和控制权属于全国警察总长。
他说,修正案赋予国家元首权力,在听取警队委员会和首相的建议后,委任警察总长和副警察总长的职务。
此外,修正案第17条文阐明,若警察离职后,未将他们的武器和装备归还将被视为违法,最高罚款从100令吉提高至5000令吉。
修正案也允许警方在任何公共道路执行护送任务,对付妨碍、反对或违反警察指示者,最高罚款从200令吉增至1万令吉,监禁也从3个月增至2年。
另外,任何人若不遵守警方指示,没有在警方设置路障前停下,最高罚款从现有的1000令吉增至2000令吉。
法案也规定,任何警察在没有合理理由下连续缺勤14天,被视为擅离职守及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