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执行长被控19项洗黑钱控罪 涉嫌挪用公众千万善款买洋房、店屋、土地和轿车
- 登载于 大马首题
(莎阿南15日讯)巴勒斯坦和平有限公司总执行长阿旺苏菲安因涉嫌挪用该公司所获公众善款,为另一家他担任董事的公司,购买半独立式洋房、店屋、土地和轿车等资产,今日在地庭被控19项洗黑钱控罪,但他否认有罪。
地庭通译员今午逐一宣读控状内容,现年52岁的阿旺苏菲安在聆听这些控状后,表明他明白控状内容,并在法官拿督阿妮塔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这19项控状,阿旺苏菲安被控于2018年6月1日至2023年2月3日,作为Samudra Champa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利用总额达1283万3772令吉16仙的非法活动收益,为该公司购买半独立式洋房、店屋、土地以及轿车等资产。
他因此被控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与相同法令第87(1)条文下同读的第4(1)条文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