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可敏:午夜过后放鞭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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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先14日讯) 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部长倪可敏指出,政府允准人民放鞭炮,但并不代表可以肆意乱放。

他指出,午夜12时过后燃放鞭炮是违法行为,警方有权力采取行动。

他提醒民众遵守特定的条规,燃放鞭炮时必须要选择合适的地点,以免违法遭受法律对付。

倪可敏指出,鞭炮只能在空旷地方燃放,在人潮聚集地,比如住家门口、巴刹等地一律禁止。违例者可被监禁7年、罚款1万令吉。

他也指出,根据1955年燃烧物法令,只有36种鞭炮烟花是合法,另外9种则需要特别执照。

他强调,去年他代表内阁传达燃放鞭炮合法化的决定,法令有清楚说明燃放鞭炮有固定的时间与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