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眨眼、吹口哨、摸头 都可构成性骚扰罪

(吉隆坡25日讯)马来西亚律师公会透露,眨眼、吹口哨、抚摸他人头部等,都可构成性骚扰罪。

律师公会通过其脸书专页发通告指出,在法律上,无论对他人眨眼、抚摸头、吹口哨,或坐在办公桌前作不当行为,都可视为性骚扰。

所有不当行为则包括通过手势、或作出令人不舒服的肢体碰触,即便是以开玩笑方式等。

此外,向同事示好被拒绝,而向对方作出威胁或恐吓行为,也可被视为一种性胁迫。

与此同时,“提供性索偿” 的定义包括提供与工作相关的优势,例如擢升、结识人脉或工作保障,以换取约会或拥抱等。

“性胁迫” 也包括在职场威胁报复,包括被拒绝其不必要的性骚扰而向对方作出恐吓或威胁风行为。

 

Last modified onThursday, 25 January 202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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