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占:政府考虑制定 “柠檬法” 保护购买有瑕疵新车消费人利益

拿督阿米占。 拿督阿米占。

(吉隆坡19日讯) 大马政府正考虑仿效其他国家,制定柠檬法(Lemon Laws),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尤其是在购买汽车时面对汽车有瑕疵的问题方面。

“柠檬法”的名称起源于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罗夫(George A. Akerlof)所发表的一篇经济学论文,因为这缘故,对于出厂后有瑕疵问题的汽车,通常也会称呼其为“柠檬车”(Lemon Car)或直接就称为“柠檬”。

迄今,美国、新加坡、韩国、中国和菲律宾等国家都已采用这项法律。

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长拿督阿米占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访问表示,随着一些民众投诉,所购买的新车刚上路就发生故障,因此政府正研究在国内实施“柠檬法”的可能性。

他解释,尽管我国目前已有消费人法令,但该法令并没有涵盖购买到有瑕疵的汽车所应获得的保障。

他说,我国不会对美国“柠檬法”照单全收,而是考虑以多种方式保护消费人,免受瑕疪车子的损害,包括拟指南如何解决问题。

由于国内接二连三发生新购买的车辆出现故障的问题,槟城消费人协会日前呼吁政府应推出“柠檬法”,以确保车厂和经销商会依法律为缺陷负责和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