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财长:单位信托豁免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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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7日讯)政府同意从今年起至2028年,为期5年,豁免征收单位信托的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s Tax);以及今年至2026年为期3年内,信托基金源自海外的收入(FSI)免税。
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沙周二为大马股票交易所重塑品牌暨金币主持推介礼时指出。
他说,上述资本利得税的豁免期限直至2028年12月31日,至于海外收入豁免所得税的有效期,则直至2026年12月31日。
他表示,资本利得税的范围主要集中在售卖非上市股票的公司收益,至于上市股票和个人的抛售,不受资本利得税的约束。
他表示发现,单位信托是一个意想不到被资本利得税影响的领域,因为超过90%的单位信托持有人都是个人。
另一方面,阿米尔指出,尽管外围波动带来下行风险,但政府对今年度大马经济增长预测维持4至5%。
他称,政府将努力加强内需,并促使更多资金投入我国。
他形容昌明政府所推动的改革正取得初见的成效。昌明经济框架具备清晰的路线图,推动大马迈向更高的经济价值链,并为全球投资者注入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