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丝玛第3次求撤控 高庭3月1日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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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6日讯)高庭将在3月1日聆听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第三次向总检察署寻求撤销她面对合共17项洗黑钱和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其收入的控状陈情,并作出决定。

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告诉高庭法官慕尼安迪,控方需要对罗丝玛在去年12月12日提呈给总检察署的陈情书,采取进一步行动。

“一些个人与证人的证词完整调查工作,是必要的。过后我们可以对(陈情书)作出最终决定。到目前为止,它还在那个阶段。”

不过,总检察署未对此作出决定。

罗丝玛曾分别在去年5月3日及8月18日提呈第一和第三份陈情书。

法庭原定今日继续审理罗丝玛的寻求撤案申请,但由于罗丝玛请病假,审讯因此展延。

罗丝玛的代表律师拿督菲洛斯告诉法庭,其当事人生病,而他已代表当事人提呈病假单。

他要求展延今日的审讯,莫哈末阿克兰也不反对。

罗丝玛是在2020年10月4日被控上,她面对12项涉及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控状,以及5项未向税收局申报其收入的控状。

控状指她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在安邦路的艾芬银行,以及2014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期间在端姑阿都哈林路的税收局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