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发展部易名 恢复房屋及地方政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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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7日讯)内阁决定,地方政府发展部易名,恢复早前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称号。

该部发表文告指出,内阁是在12月13日的会议上决定,并根据1969年部长职能法令,在宪报颁布。

尽管部门已易名,该部的主要目标仍然是发展可负担房屋,向全国提供充足与优质的房屋。该部将继续透过第12大马计划,为B40群体与M40群体建造50万个单位的可负担房屋。

文告称,该部将透过8大主要职能,继续强化其愿景和使命,即可负担房屋、城市规划、景观开发、地方政府赋权、消防和拯救、固体废物管理、社区赋权、信贷和当铺。

“房地部将致力于与昌明政府一同实现主要议程与优先事项,即引领城市社区福祉与推动永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