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华淡小符合宪法裁决 非政府组织入禀法院提上诉

  • 登载于 大马

(吉隆坡22日讯)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和国家作家联盟,已在12月19日,针对上诉法庭判处华淡小符合宪法裁决,入禀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这两个非政府组织代表律师发文告证实,有关上诉申请书也已20日转达给董教总。

根据程序,法院将会针对有关的申请进行聆审,以决定是否发出上诉准令。一旦法院发出上诉准令,就将正式审理这项终极上诉,并作出裁决。

据悉,上诉庭三司于11月23日驳回4个组织寻求宣判华小及淡小违宪所提出的上诉,并裁定这些学校以母语作为教学媒介语之举,符合宪法。

这4个组织是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国家作家联盟、穆斯林联盟及大马穆斯林教师联盟(I-Guru)。

另一方面,董教总代表律师黄觥发证实,已透过电邮收到上诉人的申请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