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署撤回沙菲宜洗钱案无罪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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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斯里沙菲宜。 丹斯里沙菲宜。

(吉隆坡6日讯)总检察署决定撤回早前对高庭宣判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洗黑钱案中获得无罪释放的上诉申请。

沙菲宜发声明表示,总检察署终止有关其在洗黑钱和报假税案中获得无罪释放的上诉申请,意味著他在此案中的4项控罪并不成立。

他形容总检察长的这项决定,不仅毫无偏袒行使了裁量权,也坚定的认可了高庭的判决。

他说,根据高庭法官的判决,这起案牛不存在任何先决的犯罪行为(即非法活动)的要素,无法印证洗钱指控的真实。

高庭是在今年10月28日宣判,面对洗钱和报假税共4 项罪控的沙菲依,由于控方在举证阶段无法成功提出表面证据,因此判处沙菲依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根据控状,现年70岁的沙菲依涉嫌通过收取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950 万令吉款项,以及向内陆税收局报假税获得非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