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沙迪罪名成立 裁决入狱7年、鞭笞两下及罚款1000万令吉

(吉隆坡9日讯)高庭今日宣判,民主联盟党主席兼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控罪,罪名成立。裁决赛沙迪入狱7年、鞭笞两下及罚款1000万令吉

高庭法官拿督阿查哈下判时指出,基于被告的抗辩无法在所有4项控状挑起合理疑点,因此判决被告4项罪名皆成立。

高庭在去年10月28日宣判,面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共4项控罪的赛沙迪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阿查哈裁决之后,接着聆听赛沙迪的求情,以及控辩双方对判决的陈词,以便做出判刑。

此案主控官为拿督旺沙哈鲁丁和莫哈末阿里副检察司,赛沙迪代表律师为哥宾星和海占奥马。

辩方证人分别是赛沙迪、土青团前宣传主任勿亚阿卡马、赛沙迪前特别事务官阿马斯哈,以及赛沙迪前私人秘书茜蒂努鲁。

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建议,被告赛沙迪的4项控状其刑罚分开执行,第一控状关于触犯刑事法典第406条文(串谋失信)罪名,建议监禁2至3年,鞭刑3至5鞭,罚款200万至300万令吉,若无法偿还以两年监禁代替。

第二控状刑事法典第403条文(滥用资金)罪名建议监禁2至3年,鞭刑3至5鞭,罚款20万至50万令吉。

他指出,第三及第四的洗黑钱控状,建议监禁各项控状监禁1至2年及罚款500万令吉。

赛沙迪辩护律师則要求法庭,不要判处鞭刑,只是监禁或罚款。高庭裁决赛沙迪入狱7年、鞭笞两下及罚款1000万令吉。

赛沙迪代表律师哥宾星向法庭申请暂缓执行令,以等待上诉获得批准。

法官阿查哈批准这项申请。另外,法官宣布维持赛沙迪使用原来的70万令吉保释金。

 

Last modified onThursday, 09 November 2023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