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卖仿制武器违法 警:罪成可监禁1年罚款5千

雪州总警长拿督胡申。 雪州总警长拿督胡申。

(莎阿南1日讯)警方向民众发出警告,购买、出售或通过线上贩卖武器,包括气枪或仿制枪械,都是犯法的,可在军火法令下受到对付。

雪兰莪州总警长拿督胡申指出,在1960年军火法令第36条文下,任何人士如果进口、拥有或保管仿制枪械,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在同一法令第15条文下,任何人不得透过海路、陆路或空运(包括网路)将任何武器、弹药或武器零件(包括仿制品)进口到我国,除非持有进口许可证。否则罪成可在该法令第23(1) 条文下,判处不超过7年监禁或1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周二发表文告表示接获民众投报,对于可轻易获取上述武器感到担忧。

他指出,非法使用仿制枪械,也可导致受伤、重伤甚至死亡,对于受伤,触犯者可在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下被对付,可被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

至于导致重伤,可在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下被对付,罪成可被监禁最高20年或罚款或鞭笞。如果导致死亡,则可在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下被控,可被判绞刑。

他补充,使用武器伤害动物也是属于犯罪行为。

警方可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第39条文对涉案者展开调查,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不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外,购买、出售、拥有和分发除枪支外的任何危险武器,将抵触《1958年腐蚀物、爆炸品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条文,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超过两年监禁及鞭刑。

拿督胡申警告称,警方严肃看待此事,不会对任何拥有、购买、出售和分发仿真武器的行为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