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与联邦同步 砂沙政府接受国英文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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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27日讯) 尽管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前天宣布,政府只接受以马来文书写的公函,但砂拉越与沙巴州政府坚持,东马砂沙巴政府部门依然可使用国文或是英文。
砂拉越州秘书拿督阿玛莫哈末阿布巴卡表示,砂拉越仍会继续接受以英文书写的官方信件。
他指出,公函必须使用马来文的指示,并不适用于砂拉越。砂拉越仍会继续接受以英文书写的官方信件。
据悉,砂拉越的官方语言,除了国语,也包括英语。
另一方面,沙巴副州秘书阿赫末沙迪强调,沙巴政府接受以国文或英文书写公函的立场迄今没有改变。
他说,沙巴向来是国文和英文通用。
他解释,联邦宪法第161条款阐明,沙砂可使用英语作为官方语言,只有在沙巴及砂拉越州议会通过相关联邦法令后,才能作出改变。但沙巴政府迄今没有改变立场。
他补充,即使州领导要商议此事,最快也要到11月州议会会议召开之前或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