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讯)根据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9 条文,任何人士发现儿童性犯罪案件而知情不报,将构成犯罪。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政府正在审查有关条款,以便可以对付那些对性侵案件知情不报的人士,触法者将被判处最高5000令吉罚款。
“我们担心许多人,在知道学校、家庭或社区内的儿童性犯罪案后,没有举报。儿童遭到性侵,受害者不只是孩童,也是广大社群。”
她呼吁民众为此负起共同责任,不只是交由儿童的家庭成员来处理。
阿莎丽娜表示将与法庭官员和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性罪案、虐待儿童及家庭暴力调查组(D11)共同会商,以应对儿童性侵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