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列13理由提上诉 寻求推翻慕尤丁撤控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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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斯里慕尤丁。 丹斯里慕尤丁。

(吉隆坡30日讯)总检察署列出13项理由指高庭误判,寻求推翻高庭在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Jana Wibawa舞弊案中,撤销控状,无罪裁决。

主控官杜苏基认为,承审法官贾米尔错误行使其固有管辖权,允许也是土团党主席的慕尤丁申请撤销4项刑事指控。

他认为,本案尚未开始审理,检方尚未通过传召证人和提呈文件来供证,因此慕尤丁此前的撤控申请,相当于滥用法庭程序。

此外,倘若检方未有清楚说明慕尤丁,是如何滥用其首相的职权知法犯法;惟法官却没有给予检方修改控状的机会。

根据程序,检方可以在审讯过程中,在法庭允许下修改控罪,解决有关问题。

另外,法官认为土团党不符合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条文所提及的“组织”类别,亦是错误。

土团党是在《1966年社团法令》下注册,但它并没有改变其作为注册团体和协会的特点,并符合所定义的范围。

他声称,针对慕尤丁的滥权控罪中的缺陷非无可挽回,可在法庭上纠正。

上诉庭早前也择定在明年2月28日及29日,针对该次上诉进行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