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土著与他族通婚生下子女 11月起可申请土著地位!

拿督莎丽花哈西达。 拿督莎丽花哈西达。

(古晋20日讯)砂拉越非土著与土著通婚所生下子女,从今年11月1日起,可申请土著地位!

砂总理署(法律、1963年大马协议、砂拉越与联邦关系)副部长拿督莎丽花哈西达宣布,随着2022年诠释(修正)法案的生效,砂政府将确定砂拉越非土著与土著通婚所生下子女,可申请土著地位,但他们必须提出申请。

在今年11月1日起,符合资格者,可向砂拉越的任何县公署提交申请,每份申请费用为100令吉。

她说,申请人必须是马来西亚公民,是砂拉越土著血统的自然出生的子女,父母的其中一方必须是砂拉越土著。

砂政府将成立一个以州务秘书为首的委员会,负责审查申请资格。

莎丽花哈西达解释,过去,只有父母双方必须是土著,所生的子女才被承认为土著,如今,只要一方是土著,就能申请土著地位。

她披露,一旦他们获得土著地位,他们就可继承原住民的土地,也可以以土著身份去申请上本地大学或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