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改教育法令 强制义务教育延伸至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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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长法迪娜。 教育部长法迪娜。

(吉隆坡11日讯) 政府将修改1996年教育法令,以将我国强制义务教育的年限,从目前的6年增加至11年,既小学(6年)及中学(5年)。

教育部长法迪娜早前希望,强制教育将能解决国内的辍学问题。

教育部在总检察署的合作下,正草拟有关的修正案,如今已进入最后阶段,一旦获得内阁批准,将提呈到国会寻求通过。

另一方面,根据教育总监拿督凯鲁丁接受《每日新闻》访问时指出,根据现有的1996年教育法令第29A条文,只强制儿童完成小学教育。政府认为有必要延伸至中学。

他解释,将义务教育延长至11年制,也是为了确保学生完成中学教育时,获得大马教育文凭(SPM)或政府认可的技术和职业领域的最低资格。

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29A条文,强制父母必须让儿童完成小学教育,否则家长可被判处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不超过六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