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总检察长澄清:扎希案是 “停控 ” 非 “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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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9日讯)新任总检察长拿督阿末特里鲁丁澄清,总检察署并未“撤回”针对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嫌的47项健康思维基金会贪污案控状。
他周五发表声明解释,前任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只是行使联邦宪法所赋予的权力,对阿末扎希的案件进行停控。
“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有关总检察署权力范围,其中包括暂停任何控罪的诉讼程序。”
此外,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54(1)条文下也阐明,在任何审讯阶段,在下判前,检察司若认为有必要,可告诉法庭不会继续提控,而所有针对被告的提控程序需暂停,也需免除被告那些控状。
声明也强调,这并不是第一次有案件在表罪成立后停控的。
他说,总检察长最能决定是否继续提控,因为这是基于多种因素,如调查报告和陈情等。
与此同时,总检察长的职责是考虑被告提出的每一个论点,不会急于拒绝任何人的陈情。
“总检察署的职责不是不惜一切代价,确保任何被告被定罪。总检察署也有责任根据“黑石比值”(Blackstone’s ratio)确保法律得到维护,即让10个有罪的人逃脱处罚,也比让一个无辜者受苦好。”
声明称,总检察署在做出任何新决定之前,需要时间审查新文件和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