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撤销慕尤丁4滥权罪控 总检察署决定提上诉
- 登载于 大马首题
(吉隆坡16日讯)总检察署已就吉隆坡高庭批准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申请,撤销4项涉及2亿3250万令吉滥权收贿罪控的判决入禀提出上诉。
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发文告解释,法庭周二批准慕尤丁的撤控申请,仅涉及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滥权收贿)的4项控状。
至于慕尤丁所面对的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下的另外3项控状,吉隆坡地庭已定在今年9月19日过堂。
高庭法官莫哈末贾米尔针对慕尤丁的撤控申请下判时指出,有关的罪控含糊、有缺陷且毫无根据,没有犯罪详情,因此批准慕尤丁提出的撤控申请,判他无罪释放。
此案副检察司拿督旺沙哈鲁丁也证实,已接到指示对高庭的判决,在当天下午提出上诉通知。
他补充,高庭是在未经审讯下,让慕尤丁获得无罪释放,所以控方得提出上诉。
也是国盟主席的慕尤丁,是被指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向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Mamfor私人有限公司及商人拿督阿兹曼尤索夫,收取2亿3250万令吉的贿金,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滥权收贿),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