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颁布禁令 严禁任何商品出现LGBTQ字眼

(吉隆坡11日讯)内政部通过宪报颁布禁令,禁止任何商品,以任何形式印有LGBTQ(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者群体)字眼。

这也包括斯沃琪(Swatch)品牌手表,在任何的包装盒、腕带和配件等,印有相关元素。

内政部周四发文告指出,这项禁令即日生效。

文告称,马来西亚致力于防止任何有害及损害道德、公共利益的口号或是宣言。因为它是有害或可能在发表后造成有害的结果,并使LGBTQ运动被正常化。这是无法在马来西亚被接受的。

此禁令也符合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2012年修正)第7条文的规定,即大马全面禁止印刷、进口、复制、出版、销售、生产、流通、分发或拥有上述发行物品。

该法令第8(2)条文阐明,印刷、进口、生产、复制、发行、流通、邀约出售或出于任何此类目的,而拥有涉LGBTQ商品的人士或团体;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不超过3年监禁、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是两者兼施。

此外,在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2012年修正)第 8(2) 条文下,任何印刷、进口、生产、复制、出版、销售、发行、流通、献议销售、分发或拥有任何这类违禁出版物者,罪名成立,也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