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局:自愿申报计划 纳税人可申请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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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7日讯)在自愿申报计划2.0下,从6月6日至明年5月31日,纳税人可以申请以分期的方式,支付过去一年所得税和产业盈利税(CKHT)的欠款,并且不会征收额外税款。

内陆税收局周三发表文告宣布,分期缴付近年欠税款的申请,须以书面形式提呈,并提交到就近的税务局办事处或纳税人档案办理处审批。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4条文,如果纳税人按照当局规定,在按时缴纳分期付款,将可暂时解除离境限制。

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内陆税收局官网的MyTax平台填写客户反馈表,提交线上申请。”

作为补充信息,如果是在自愿申报计划2.0期间偿还款项,此次申请则无需附上任何支持文件。

税收局鼓励纳税人通过以下方式提问和相关反馈,即Hasil Care热线03-8911 1000/603-8911 1100(海外);HASiL实时聊天;以及官方门户上的反馈表 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Publ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