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仑强调,总检察署是根据调查所得证据及事实为基础做出提控。
他周三发表文告驳斥近期被指含政治目的选择性提控和迫害的指控。
“对任何人采取的提控决定,都是基于调查得出的证据和事实,而不是基于某方面的施压或其他因素。”
他也表明,总检察署并不偏颇任何人,都是以诚信为核心。确保受害者、证人、被告及公众,在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赋予总检察长的权力下得到正义。
文告强调,若有任何确凿的供证或证据证明任何人犯下法律条文所规定的罪行,总检察署将遵循法律来提控相关人士,无论被提控者是什么地位和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