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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援引3法令 调查林冠英 “拆庙论”

林冠英。 林冠英。

(吉隆坡10日讯)警方接获针对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被指涉嫌发表“拆除庙宇”的言论,并已开档调查。

武吉阿曼全国刑事调查局副总监拿督苏烈士古玛发表文告透露,警方是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破坏公共安宁)、《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滥用网路设施与服务),调查这宗案件。

他指出,投报指是林冠英于7月7日,在槟城日落洞石头公园举行的“新加坡天富宫白龙王”活动上发表相关言论。

他说,林冠英的言论被指触及3R(王室、宗教及种族)敏感课题,因此警方针对投报展开调查。

警方也提醒民众,勿上载或散播未经证实消息,以免引起社会恐慌,违法者将受到法律对付。

早前,有报导称林冠英呼吁槟州民,阻止“绿潮”在槟城立足。因为这将导致寺庙被毁,而非穆斯林也将面临各种限制。

对此,国盟要求警方调查涉嫌玩弄3R课题的林冠英。

但,林冠英事后澄清,否认曾发表“绿色浪潮”将摧毁佛寺和华人神庙的华语演讲,他所指的是吉打州一间兴都庙在2020年7月被摧毁的事件。

他感到非常遗憾,不负责任的人士故意歪曲其言论,将之描述为煽动宗教和种族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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