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维持上诉庭判决 政府修改退休金法令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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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28日讯)联邦法院驳回大马政府与公共服务局上诉,裁定政府修改退休金调整法令违反联邦宪法第147条文。

联邦法院五司周二在裁决中,维持上诉庭的判决,即2013年生效的退休金调整(修正)法令(PAA)第3和第7条文的修正案是违宪的,且对退休公务员不利。

根据联邦宪法第147(1)条文,退休金权利保障阐明:将退休金、退役金或类似津贴授予任何公共服务成员或其遗孀、孩子、受扶养人或个人代表所适用的法律,必须是在相关日生效的法律或者不会对领取补贴者不利的后续法律。

联邦法院五司是由上诉庭主席阿邦依斯甘达为首,另4人包括马来亚大法官莫哈末扎比丁、东马首席大法官阿都拉曼以及联邦法院法官哈斯娜和罗扎丽雅。他们均做出一致的裁决。

莫哈末扎比丁在宣布判决时指出,上诉庭保留2013年修正案之前第3和第6条文是正确的。确保修正前的1980年退休金调整法令第3条文继续使用。

鉴于此案属于“公益诉讼”,因此法院没有就堂费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