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颁发委任状予16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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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与受委法官合影。 国家元首与受委法官合影。

(吉隆坡14日讯)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周二在国家王宫颁发委任状予16名法官。

接受委任状的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阿布巴卡贾斯和拿督阿都卡林;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米、拿督阿扎哈里、拿督柯玛迪及拿督朱家兴博士(译音)。

有10人受委为高庭法官,他们是努鲁胡达、诺丽扎、哈斯布拉、拿督斯里山苏巴里、罗斯兰、祖利亚、拿督莫哈末阿利夫、李建豪博士(译音)、阿林阿都马吉及拿督莫哈末阿巴扎菲。

出席观礼的包括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蓝加巴、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上诉庭主席阿邦依斯干达、马来亚大法官莫哈末扎比丁、沙巴及砂拉越大法官阿都拉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