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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尤丁:火箭部长曾要求 “阿拉” 字眼案庭外和解

丹斯里慕尤丁。 丹斯里慕尤丁。

(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兼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揭露,他在希盟执政时期出任内政部长时,民主行动党的部长曾提出以庭外和解方式,处理“阿拉”字眼案件的要求而被他拒绝。

慕尤丁周三在脸书发发文指出,内政部当时的立场是,交由法庭裁决。这是因为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小册子的传播,足以引起穆斯林的焦虑,可能威胁到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

“我不同意这项要求,因为庭外和解的意思指的是内政部撤回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材光盘。”

他表示,同样的,当高庭在2021年批准此案申请时,国盟政府认为必须就此案的判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他因此对团结政府撤砂拉越基督徒吉尔艾琳挑战禁用“阿拉”字眼案的上诉表示遗憾,并形容此案涉及公众利益和穆斯林敏感问题,适当的处理方式就是通过法庭程序做出决定。

他说,倘若上诉庭结果不利政府,政府可在那时才修改法令,确保我国法律获得执行,确保种族之间的和谐关系。

林冠英挑战慕尤丁点名

针对慕尤丁上述言论,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挑战慕尤丁点名,到底是哪位行动党部长在其担任内政部长时,要求内政部就“阿拉”字眼案,达成庭外和解。

林冠英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指出,如果慕尤丁不能说明是哪位部长提出上述要求,那他就是懦夫。

林冠英在希盟执政时期是出任财政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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